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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处室职能
一、办公室(财务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开发和扶贫项目析政策法规的研究;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保密、档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人事、纪检监察、群团、劳资、职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工教育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和业务指导;协助有关关部门做好全市农业资源、丘陵资源开发项目、世行贷款项目、全市扶贫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开发和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农业资源开发处(农业区划规划处)
参与制订全市农业资源开发的规章制度,提出国家立项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开发重点等方面的政策建设;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国家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负责国家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计划编制的汇总综合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开发中的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项目、丘陵山区项目、专项贷款项目和贴息项目的管理,监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全市农业开发项目招投标和农业开发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农业资源开发部门和项目区单位的相关业务。
三、科教处
参与制订全市农业资源开发规章制度,提出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科技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制订科技项目、丘陵山区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开发科技项目、丘陵山区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开发系统的人员培训、成果鉴定、科技交流,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等工作;指导市农业资源开发学会和县(市)区农业资源开发部门的相关业务。
四、科技服务中心
为隶属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的全民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等工作。
扶贫办(茅办):为副处级建制,负责指导全市扶贫和茅山老区经济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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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农业资源开发局主办
电话:0511-4422216 传真:0511-4417364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41号 邮编:2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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