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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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农业资源开发网欢迎您的到来!          盐城农业资源开发网欢迎您的到来!
部门职责 处室职能 局长信箱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工作职责
  根据《盐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盐发[2001)15号)的规定,保留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挂"市滩涂开发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全市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的动态监测,搞好后备资源调查,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区划规划和开发总体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编制和审核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农业资源开发和滩涂资源开发的投资。
  (三)负责筛选、评估国家、省和市立项的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
  (四)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全市开发项目系统管理信息网络;负责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科技推广和应用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五)负责潮上带和潮间带(含辐射沙洲)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滩涂资源费的征收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对外交流和外资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滩涂边界等有关纠纷,依法保护开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